27岁娇小诈骗犯 领刑20年罚金20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6日08:02 华商晨报 | ||||||||
晨报讯(记者 王欢)挪用资金130万、集资诈骗100万、诈骗18万,赃款用于自己和情人吸食毒品、挥霍,这一切竟是眼前这位27岁清秀而娇小的齐涛一手所为。 经法院审理查明:齐涛原系国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热闹路营业部的证券交易员。从1996年至2003年,齐涛利用自己和常华丹(同案犯,已判有期徒刑4年)职务之便,先后挪用股民的资金总计达130余万元,用于个人炒股以及与情人挥霍。2001年6月至2003年
今年10月26日,沈阳中院公开审理了齐涛挪用资金、集资诈骗和诈骗一案。对于被指控集资诈骗的罪名,齐涛认为那不是诈骗,而是借钱,因为集资的对象是自己的亲朋好友。 昨日,沈阳中院以挪用资金、集资诈骗和诈骗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齐涛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20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