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清理“劳务黑市”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6日08:42 齐鲁晚报 | ||||||||
本报济南12月15日讯(记者杨飞越通讯员丁麟宏聂志强)济南市劳动、公安、建管、行政执法等7部门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联手清理“劳务黑市”。非法职介最高将被罚款5万元,用人单位非法招工最高将被罚款3万元。 记者从济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目前济南市的就业形势基本稳定。但是,最近有少数单位利用当前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矛盾,利用非法的马路市场从事私招乱雇和非
通知要求,严禁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在马路市场进行招聘、求职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招用人员必须进入市场,按照规定的方法组织招收,不得在场外私招乱雇。未经批准从事非法职介活动的,将给予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收报名费、登记费、培训费等费用,不得向被录用人员收取押金、保证金或集资,违者除退还所缴费用外,并处以收取金额总数2-3倍的罚款,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为维护求职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济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议,各类求职人员持身份证和相关证件到正规的职介机构求职,不要在场外参与私招乱雇和非法中介活动,以免上当受骗。遇有违反劳动法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