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光污染”治理落入空档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6日09:04 生活日报

  生活日报12月15日讯(记者 任鹏)夜景之下,一直被忽视的“光污染”让不少市民感到头疼;但由于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光污染”种类、污染标准以及处罚难以界定,居民投诉也比较困难,“光污染”也就落入管理的空档。

  家住舜玉南区30号楼的高先生一直很苦恼:楼房后面的一盏路灯正对着自己的窗户,整夜都不会熄灭,“晚上熄灯后房间里都很亮堂,睡觉很不舒服。”类似高先生遭遇的灯光
慢性侵扰的市民并不在少数。

  记者从环保部门了解到,“光污染”大致分为三类:人工白昼、白亮污染和彩光污染。目前国家并没有针对“光污染”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其认定缺乏可供参照的环境标准,在治理方面也缺乏“合法”身份。济南市环保110指挥中心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几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各类城市霓虹灯以及玻璃幕墙、大理石建筑的增多,“光污染”才逐渐被意识到。正是由于出现的时间较短,现在还缺乏相关法律对“光污染”的种类、标准进行界定,也就更谈不上对各类“光污染”的处罚了。

  “光污染”没有“合法”身份也带来了不少问题。据介绍,“光污染”在监测上的空白就是其中一个难题,环保部门目前还不能对光源是否超标进行界定,“光污染”对人体造成的伤害也没有专门的机构进行检测。

  对光污染投诉也让不少市民感到头疼,由于各类“光污染”的投诉方向没有明确规定,很多市民不知道具体找哪个部门,往往导致“投诉无门”。“现在看来,‘光污染’钻了这方面的空子。”一位环保人士表示。记者了解到,路灯扰民方面由市政部门受理,其他类型的污染可求助环保部门。

  “很多市民对这类新兴污染不了解,往往认为阳光造成的污染只是局限于玻璃幕墙上,但路灯、霓虹灯等各方面也会引发污染。”济南市环保110指挥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有关人士认为,“光污染”的危害是慢性潜在的,不像其他污染瞬间被察觉,因此容易长期被忽视。

  “光污染”及其危害

  光污染,是指由外溢光、杂散光的不利影响造成的不良照明环境。所谓外溢光、杂散光,就是照明装置发出的光落在目标区域或边界以外的部分。

  研究发现,长期生活或工作在逾量或不协调的光辐射下会出现头晕目眩、失眠、心悸和情绪低落等神经衰弱症状。城市夜景灯光由于采用人工光源而非全光谱照射,会扰乱人们正常的生物钟规律,使人倦乏无力。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故宫等景点门票拟涨价
第41届台湾电影金马奖
第54届世界小姐总决赛
男人为什么喜欢车
女人与车的美丽约会
自己建房开发商靠边站
图集:中外豪宅大比拼
娱乐风月图鉴
岁末读书频道大盘点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