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住屋遭水淹电脑泡了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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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6日09:06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朱晓露)连下暴雨,租来的屋子进水,导致屋内的电脑主机受损。由此引发了一宗特殊的索赔案。近日,法院一审驳回房客状告房东要求赔偿的诉讼请求。房客不服,又向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今年3月,30岁的王涛(化名)在本市凤凰西街租了一面积为40多平方米的房子。王涛与房东李明(化名)合同约定租期为6个月。今年6月25日凌晨,由于连日暴雨,王涛租住的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王涛认为房东李明没有告知房屋下水道不畅,但王涛应在承租该房前了解这一问题。而王涛却在双方自愿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后,才起诉房东李明,指出出租屋院内下水道排水不畅的问题。据此,法院驳回了王涛的诉讼请求。 但王涛代理律师刘震宁认为,房东李明应交付完好的房屋供王涛使用。排水系统属于房屋的配套设施,存在问题,可认定李明交付的房屋并不是完好的。并且,排水系统埋在地下,王涛是不可能发现排水系统存在问题的。因此,房东应承担隐瞒这一事实的违约责任。 一审判决后,王涛不服已向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编辑 晨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