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储户存款,银行职员获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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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6日09:06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殷骏)某商业银行柜台职员,利用办理信用卡的职务之便,转移一客户卡内金额9万余元。不久前,他因职务侵占罪,被法院判刑3年半。 22岁的王伟,原是某银行城西支行柜员,负责办理信用卡业务。去年客户张某到他的柜台办理信用卡,由于职务关系,王伟获得了对方的身份证号码和信用卡卡号。
去年年底,王伟伪造了张某的身份证,并以张某的名义,办了张信用卡。从去年年底到今年3月,他通过电话银行转账的方式,先后22次将张某卡中的9万余元,转入自己私自办理的信用卡内。 今年2月,张某发现自己信用卡有多笔不明支出,但并没在意。直到3月,张某通过查询才得知,自己有9万多元已被莫明转走,随即向银行方面反映。该行经过调查,发现此款是被职工王伟转走的。事发后,王伟退还了赃款。 法院审理认为,王伟身为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客户存入银行的资金非法占为己有,已构成职务侵占。 (编辑 晨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