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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来工获36万巨额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6日09:15 中国宁波网

  记者 杨绪忠 通讯员 赵璐 方明杰

  一名外来工在为慈溪市一家单位修理损坏的墙灯时,不慎触电跌落,摔成三级伤残。近日,通过该市有关部门的调解,终于他从有关责任人处获得了36万元的巨额赔偿。

  惨剧在刹那间发生

  今年25岁的刘春是安徽固县人,两年前,他退伍回家来到慈溪市打工。由于没有别的手艺,他和人一起打小工赚钱。去年9月15日下午4时左右,刘春在包工头施某的要求下,为位于逍林镇的慈溪市国税第四分局维修院墙照明灯。当爬上院墙时,刘春突然感到两腿有触电感,双腿麻木,随后跌落至隔壁宁波摩尔顿童车厂的一变压器上,被高压电击伤后跌落在地,导致背部严重受伤,双腿无法行走。

  事故发生后,刘春被送往宁波救治,后转至上海电力医院住院治疗。此事故导致刘春双腿截肢,经有关部门鉴定为三级伤残,治疗费用高达10多万元。

  理赔路上遇到好法官

  由于无钱治疗,生活无着,刘春这名曾当过兵的男子汉流下了无助的泪水。后来,在热心人的指点下,他想到了通过法律维权。于是他向逍林镇法庭起诉,要求包工头施某、慈溪市国税局、宁波摩尔顿童车厂和慈溪市供电局共同赔偿其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73万余元。

  逍林法庭孙红莲法官接手此案后,立即着手调查,并了解各方对此案的态度。当得知刘春因为没有钱交纳治疗费用,被上海电力医院扣押了病历资料,致使他无法做伤残等级鉴定的情况后,孙法官多方奔走,反复做工作,要求被告各方从人道主义出发,先行垫付刘春的治疗费用,待刘春的伤残等级鉴定出来后再开庭审理。为此,孙红莲奔走于被告各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于在今年7月份左右拿到了各方先行垫付的10余万元现金。

  多方调解达成和解协议

  据法律界人士介绍,由于此案涉及的被告比较多,而且法律关系复杂,如果按通常的法律程序走下去,刘春的维权之路可能要经历漫长的时间,考虑到这个因素,各方如何负担刘春的赔偿和补偿费用,而且能让刘春尽快拿到这笔钱,成了孙法官最关心的事情。为此,孙法官与刘春、被告单位等多次协商,于近日最终促使各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宁波摩尔顿童车厂补偿其20万元,慈溪市供电局补偿其7万元,包工头施某补偿其7万元,慈溪市国税局补偿其2万元。刘其共获得36万元赔偿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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