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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生意杀死小女孩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6日10:03 沈阳今报

  首席记者隋冠卓今报讯李速(化名),45岁,沈阳某工厂车间主任,业余摄影师。日前,李速因故意杀人罪被市中院一审判处死刑。

  1999年,爱好摄像的李速买了一台摄像机,正好同事王某开了一家婚庆公司,李速就“承包”了公司所有的摄像活。后来,王某的弟弟王成(化名)和李速学会了摄像,从此后,王某公司的摄像活就不再给李速干了,李速非常生气。一天,李速又发现,自己张贴用来
招揽生意的小广告被人撕掉了,而王成揽活的小广告则出现在原来的位置上。

  1999年2月5日晚上,李速携带尖刀和木棒来到位于和平区的王成家预谋报复。王成家只有王成小女儿自己在家,李速将其杀死后逃跑。今年6月11日,外逃后潜回沈阳,在苏家屯区以拉脚为生的李速被警方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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