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有关部门合力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紧密衔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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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6日11:23 中国西藏新闻网 | ||||||||
为了进一步发挥我区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在办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违法犯罪及其他违法犯罪案件中的职能作用,加强有关部门相互间的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区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近日,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了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工作机制座谈会。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工商行政管理局、烟草专卖局等部门研究并会签了《关于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几个具体问题的规定》。
《规定》对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共同职责,执法过程中的法定程序、权力、义务等都做出了明确、详细的规定,使各部门的相互协作有了进一步的制度保障。座谈会本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指示精神,强调各部门之间要加强联系,密切协作,并决定今后要进一步克服阻力、形成合力,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紧密衔接,加大对经济犯罪和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 西藏日报 作者:王京周红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