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房主欠暖气费 新房主被停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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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6日14:45 石家庄日报 | ||||||||
房屋新主人对话物业要讨说法本报讯(记者王晶晶赵志娴)到物业缴纳今年的暖气费时,于先生才知道自己刚刚购买的二手房的原房主拖欠着去年的暖气费。尽管于先生一再解释,可工作人员不但不听,反而以对房不对人为由,让电工掐断他家的电。对此,于先生昨日到物业,表示要讨个说法。于先生今年11月份购买了西兴小区1号楼的一套住房,当月就到西王村实业公司办完了过户手续。取暖期到了,小区发通知说暖气费缴纳截止日期为12月15日。14日,他到物业缴纳暖气费,工作人员却要他补上去年的暖气费,这时他才知道原房主还
“我昨天不在,您刚刚把事情经过告诉我,既然已经买了这套房子,就应该到物业进行登记注册,更应该查询原屋主缴纳费用等问题。”王主任说。“我在买房之前已经问过原房主,告诉我不欠任何费用。况且我已经到大队做了过户,你们是大队下面的一个分支,你们之间本身就应该有一个沟通。而且我现在还欠对方一些押金,足够填补欠费,去年的暖气费决不会不给。在这种情况下,你们为什么针对我这个新房主要钱,停我家的电。”于先生说。“我们停电的做法确实不妥,但我们作为物业就是谁住房就找谁解决问题,偷着走了我们也没办法,除了停电也没别的办法了。” “我不是这种情况,谁欠的找谁要,而且你们不能对我提出欠费问题,我只能帮你们联系这个人,要回暖气费。你们的工作人员晚上就把电停了,连个通知都没有,你们有这个权利吗?”王主任说:“你当初就应先到物业注册登记。”“我昨天到物业已经把房主变更情况告诉你们了,这应该不晚吧,你们当时就应该做个注册,为什么你们一个工作人员就能做主停了电呢?”对于物业的做法,于先生认为,一是物业必须马上接上电,而且对于所欠的暖气费,他可以帮忙找到原来房主,但是对于物业工作人员擅自决定掐电的行为,物业必须做出处理。王主任表示,马上接电,并请于先生转交给原房主一份缴欠费的通知单,至于对物业员工的处理问题,他需要向村公司请示。昨日16时,物业王主任表示,暖气费欠费问题已经解决,于先生家的电也接通了。但公司领导不在,对物业员工的处理意见还没有结果。于先生表示,希望村公司能给一个满意的答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