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母亲未婚生子怕人嘲笑 亲手杀死新生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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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6日22:26 郑州晚报 | ||||||||
本报讯 一名女婴刚来到人世几秒钟,就被自己的母亲亲手杀死,在众多人的惊叹和不解中,昨日上午,二七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厕所发现死去女婴 2003年8月22日18时许,郑州市金正方便面厂职工文玉萍到工厂南院上厕所,她进去
经郑州市公安局刑事技术鉴定,女婴系遗弃窒息死亡。公安机关在搜集线索时了解到,住在职工宿舍的21岁女子贾梦玲在事发前去过厕所,从厕所离开时身上带着血迹,同时根据种种证据显示,杀害女婴者正是孩子的母亲贾梦玲。当天21时,公安人员将贾梦玲抓获。 杀死女儿只为保名声 昨日,在二七区法院审判庭,记者见到了贾梦玲,个子不高的她显得极为纤细,如此的一个柔弱女孩怎能忍心杀死自己的新生女儿?面对法庭,贾梦玲的答案是简单的:“一个未婚的人生下小孩很丢人,当时我很害怕,想也没想就那样做了。” 据贾梦玲讲,她是扶沟县人,来郑后一直没找到工作,2002年春节认识了现任男友牛文。2003年3月,贾梦玲发现例假没来,到市场买了试纸测试,结果是已怀孕。但是贾梦玲并不相信,直到同年8月发现身体异常,才到一家诊所诊断,结果是真的怀孕。没有任何准备的贾梦玲连忙叫来男友商量,最后两人决定将孩子做掉。 令贾梦玲意想不到的是,还没有来得及去医院,孩子就迫不及待的出生了。 2003年8月22日18时,贾梦玲突然肚子痛,去厕所后将女婴产在了便池里。听到孩子哭声,贾梦玲开始害怕,担心会引来别的如厕者,于是顺手捡起厕所边的两块砖,分别压在女婴的头上和身上。孩子的哭声很快停止,贾梦玲也赶紧跑回了宿舍。 两种罪名的激烈辩论 对于自己的行为,贾梦玲表示,“到楼上宿舍后很后悔,想去看看孩子,但当时流很多血,派出所也来了,因此没有回去。” 郑州市二七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贾梦玲明知对一个娇嫩的新生儿来说,两块砖头压在身上很可能致死,却依然行使其行为,情节已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法庭上,贾梦玲对所有事实毫不避讳,但其男友牛文则自始至终没有出现。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晚报记者 蔡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