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类纺织品有了“安全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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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7日03:55 山西晚报 | ||||||||
据新华社电因纺织产品在染整过程中会加入各种染料和助剂,其中或多或少含有有害物质,对人体皮肤和健康造成危害。记者从日前在深圳召开的中纺标检验认证中心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将于明年1月1日起强制执行,这意味着婴儿用品、直接接触皮肤和非直接接触皮肤三大类纺织产品,其生产必须达到安全标准,否则不能上市销售。
据记者了解,此次国家颁布的安全技术标准针对上述三大类产品,其中包括尿布、内衣、睡衣、袜子、床上用品、衬衣、毛衣、裤子、窗帘、衬布等。其考核项目有甲醛、pH值、色牢度(耐水、汗、干摩、唾液)、异味、偶氮染料等,并根据数值大小分为A、B、C三类。像婴儿产品就要求甲醛含量必须小于或等于20mg/kg,而pH值必须在4.0-7.5之间。 根据这个标准,只要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纺织品的制造商和经销商都必须遵守这一国家标准,进口纺织产品也不例外。考虑到纺织产品的特殊性,为解决产品库存量,标准实施留有一年过渡期,明年1月1日前生产并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产品允许在市场上销售一年。 中纺标检验认证中心有关负责人指出,根据规定,明年上市的纺织产品要对类别进行标注,其中婴幼儿用品必须在使用说明上标明“婴幼儿用品”字样,而其他产品应在使用说明上标明所符合的安全技术要求类别。标识最好与使用说明的内容标注在一起,可以标在产品的包装上,也可以标在吊牌或标签上。这样有利于用户和消费者选择,解决对产品类别的判断,减少执法中的随意性,减少企业损失。 深圳市纺织行业协会秘书长张景升认为,国家历时3年制定的纺织品安全标准,将推动整个纺织行业与国际接轨。推行生态安全标准,并在深圳设立国内首个业内检测认证中心,有利于深圳纺织产品开拓国内市场,并成功进入更多国际市场。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金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