浚内沟污染企业将受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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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7日05:52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郭津)12月16日,《浚县一企业害苦下游群众》的报道在本报发表后,鹤壁市环保局当日便作出回应:“根据省局的化验报告,我们将对污染浚内沟的浚县永康淀粉加工有限公司进行5万元的处罚,并向浚县政府发函,建议对该企业进行限期整顿。”该局局长杨培林说。省环保局监理总站的化验报告表明,该企业排污口的污水超标10倍以上。“淀粉加工企业排污的国家标准是COD含量150mg/L,而这个取样是1870mg/L,已严重超标。”监理总站副站长徐广华告诉记者。杨培林感谢本报的舆论监督,他同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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