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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府菜”官司输了生意不亏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7日05:58 北京青年报

  “谭家菜”商标案一审宣判 北京饭店获赔二十万

  本报讯以用料考究、奢华精致著称于世的谭家官府菜在京城餐饮界引发了一场广受关注的诉讼大战。拥有“谭家菜”注册商标的北京饭店将今年新开张的谭氏官府菜酒楼推上被告席,索赔50万元。昨天,二中院对此案一审宣判,判决谭氏官府菜酒楼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并赔偿北京饭店20万元。对于这纸判决,原被告双方的律师都表示比较满意。

  自1958年以来,谭家菜名师在北京饭店独家烹制谭家菜。1995年和1996年北京饭店申请注册了“谭家菜”和“谭”、“谭府”等商标。2003年3月26日,“谭家菜”商标被北京市工商局评为“北京市著名商标”。而近年来,北京相继出现了一些谭家菜馆。北京饭店也先后打了几场维权官司。此次起诉谭氏官府菜酒楼,就是因为对方店内牌匾上使用了“谭府”文字,同时在促销活动的广告宣传中,突出使用了“谭”字。北京饭店还认为,对方的行为也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法院认为,谭氏官府菜酒楼侵犯了北京饭店对“谭府”、“谭”文字所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但法院同时认为,谭氏官府菜酒楼没有构成对北京饭店谭家菜餐厅的不正当竞争。

  谭氏官府菜酒楼代理律师沈志君认为这纸判决比较公正。牌匾早已取下,也都是以前的,现在的判决结果丝毫不影响到谭氏官府菜酒楼今后的经营发展。现在他还没有听到委托人要上诉的消息。北京饭店的代理律师马翔则认为,只要法院认定了对方侵权就是北京饭店最大的胜利。他表示,北京饭店还会继续向其他侵权企业开展维权行动。

  作者: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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