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使用税只能到车管所内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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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7日07:29 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杨中明)近段时间以来,车船使用税的缴纳问题成为了大家关注的热点。昨日,记者就一些关键问题采访了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 缴税要带哪些资料
据介绍,车船使用税按年征收。我市中心城区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人在办理新购机动车上户或旧机动车年检时缴纳。2005年的车船使用税在车辆年检时缴纳。以川A开头的车需带上车辆行驶证或出示车牌号和车主姓名;以川0开头的车需要带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和车辆行驶证。 缴纳的地点和时间 据介绍,目前,属于五城区和高新区的应税车辆只能到成都市车管所内的“车船使用税征收窗口”缴纳,免税车辆也必须到该窗口获取免税税票。 关于缴纳的时间,该负责人表示,市地税局第三直属分局在2004年12月31日以前,星期一到星期日的9∶00-12∶00、13∶00-17∶00都可以缴纳。 哪些车需要缴车船使用税 车船使用税是对行驶于公共道路的机动车辆,按照其种类、吨位和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使用税,私家车也属于缴纳的范围。对于中外合资或者外资企业的应税车辆如果已经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免税,在批准期内不再缴纳,免税期满,则正常缴纳。 对部分作业车车主提出的疑问,该负责人表示,凡用于生产经营用的各类重型专项作业车要缴纳使用税,其税额是以其净吨位为依据,然后按载货车的标准30元/吨,进行计算缴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