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娱乐场所收“保护费”,7名犯罪嫌疑人被逮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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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7日08:56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单步)近日,7名专门向娱乐场所收取“保护费”的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前不久被批准逮捕。 据介绍,这7人中,张彪等6人均系本市无业人员,年龄从18岁到29岁不等。在张彪的纠集下,他们租下瑞金新村一处住宅集中住宿,并购置自制猎枪、砍刀、斧子等作案工具,并租赁汽车为交通工具,形成了较为稳定的犯罪团伙。
今年3月,张彪等人以威胁、恐吓手段,开始定期收取金桥歌舞厅保护费;9月,张彪为争抢地盘,又纠集人马,冲砸诺克酒吧。10月6日至9日,他们又以威胁、恐吓手段,欲收取本市“红港湾”等8处娱乐场所保护费,期间张彪为争夺地盘,还纠集其他同伙持猎枪、砍刀、斧子等作案工具,打算和另一帮人聚众斗殴。 目前该案处于进一步侦查中。 (编辑 晨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