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局排查夺命窨井施工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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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7日09:29 沈阳今报 | ||||||||
见习记者庄昕 今报讯昨天,沈阳市供电局有关部门出面解释“无盖井之谜”,他们称将对此事进行调查,给读者和受害者家属一个说法。 市供电局无盖井确实是我们的 沈阳市供电局宣传处的一位干事表示:“如果导致对方死亡的那个井盖上确实写着‘
通过前几天记者的了解,一般情况下,给电缆井下线的是市电缆工程局的人,但昨天,通过这位宣传处的同志了解到,该处工程确实不是电缆工程局所干的,工程局的一位负责人通过电话表示:“我们这一时期确实没有在出事地点安排任何的工程。”不推责任供电局排查施工单位这位宣传处的同志说:“现在已经排除是电缆工程局干的活,也有可能是临时线路检修或抢修工程。我们供电局的部门非常多,一时间我也不知道具体该找哪个部门来查这件事情。但我会把这个情况上报给上级的主管领导,我们也要具体查查当时是不是我们的工作人员干的活,到底是哪个部门或工程队干的活,一定会尽快给出一个答复。如果是我们的责任,我们绝不会推卸的,如果要进入到法律,我们也一定会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的。” 死者家属要等待交警部门处理 当记者把了解到的情况反馈给家属时,得知王先生的爱人赵女士在得到丈夫的死讯后,精神状态一直不太好,加上原来赵女士的身体就不太好,这几天由于迷糊一直躺在床上,今天由亲属带着到医院去检查了。现在由于交警部门正在调查这件事情,家属的意见是,先等待交警部门的处理,结果出来后,再考虑下一步怎么走。 律师重申可追究井的所有单位 辽宁金河律师事务所李振革律师表示:“我认为,王先生出事时是晚上,如果有人在施工,必须要竖立明显的标志物,还必须要有足够的灯光照明,如果没有人对工程负责,那么就可以追究这个电缆井的所有单位的责任,由他们负责应负的民事赔偿。” 《无盖井深夜夺人命》接续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