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大保安溜号 门前国旗挂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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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7日09:30 沈阳今报 | ||||||||
见习记者刘晓菲昨天下午2点30分左右,读者王先生向今报反映,悬挂在三好街诚大科技大厦门前的国旗挂倒了。 物业疏忽:倒着升了国旗接到报料后,记者立即赶到诚大科技大厦门前,只见鲜艳的五星红旗随风飘扬。仔细看过去,果然5颗金色的五角星被置于国旗的下半部。
随后,记者找到诚大集团物业管理中心。听了记者的讲述,两名工作人员表现出截然不同的态度。一位工作人员马上拿起电话,表示将让保安立即改正。另一位女工作人员则说:“这还是问题啊?还用解决吗?找个人整一下就行了呗。”几分钟后,保安把挂倒的国旗缓缓降下,调整好后,再次升起来。 据了解,是由于保安工作失误,不小心把国旗挂倒的。 市民建议:增加导向标识 一位姓刘的先生建议说:“在制作国旗时,应该增加便于识别方向的导向标识。比如,在固定国旗的竹竿上标明“上”“下”记号,或制作一种特殊系带,如果挂倒了就无法升起来,这样就应该能杜绝倒挂国旗的现象了。” 律师提醒:故意倒挂违法 沈阳方城法律事务所主任杨文江表示,国旗是国家的象征,是不允许有任何损伤的。如果有人故意倒挂国旗,那就违反了《国旗法》第19条,属于故意玷污国旗,按相关规定,应该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九条: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处罚规定,由公安机关处以15日以下拘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