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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增值部分归谁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7日09:30 沈阳今报

  记者郑希雪整理姜磊/摄读者张女士:我和我丈夫结婚不久就出现问题,现在想离婚。我家的房子是我丈夫婚前购买的,装修也是他出的钱。虽然这房子是他的个人财产,但现在房屋增值,请问,房屋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否能将增值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律师(辽宁和昊律师事务所张宇学):根据新《婚姻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你
家的房产及装修都是你丈夫投资,因此这些属于你丈夫的个人财产。目前房地产涨价,致使原房产出现增值现象,因其是个人财产发生增值,所以增值部分也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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