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变保姆”获刑1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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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7日09:49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前科累累、盗窃东家38万元财物的“百变”女保姆叶娜,昨天被徐汇法院以盗窃罪从重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0万元。 今年27岁的叶娜18岁起就因盗窃罪先后在陕西、深圳等地受到刑事处罚,在缓刑考察期间,她持伪造的身份证,通过一些知名家政公司介绍前往一些富裕家庭做保姆,5次作案共窃走5户东家财物38万余元(本报12月9日曾报道)。
据悉,深圳的一位受害人已经提起民事诉讼,将家政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家政公司对无法追回的经济损失承担先期赔偿责任。而上海的几位受害人也请了律师准备提起同类诉讼,他们认为自己与家政公司签有合同,可家政公司派来的保姆却偷窃了家中财物,家政服务公司难辞其咎。 侯荣康忻意(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