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不解新交通法 错失索赔良机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7日09:51 桂龙新闻网-南宁日报

  凭祥讯凭祥恒大商贸有限公司货场被某货车撞伤,本可及时得到赔偿金,但因不了解新交通法规的处理程序,错失了交通处理调解良机,只好重新等待法院裁决。

  今年11月22日晚9时许,辽宁籍驾驶员卢某驾驶一辆大货车到凭祥市浦寨恒大货场装卸货物,倒车时不注意安全,撞到货场大棚立柱,致使立柱弯曲及棚顶局部变形,事故损失约1万元左右。

  事故发生后,当事双方报警。交通民警到现场勘察并作出事故认定:卢某应对事故负全责。双方对造成事故的责任没有异议,后因赔偿数额问题双方没有达成协议。作出事故认定以后,按照新法规定,当日交通民警让卢某领走事故车辆,并向双方当事人履行告知义务。

  12月5日,当恒大商贸有限公司向交警大队递交申请书要求解决该起事故问题时,却被告知,按新法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的损害赔偿权利、义务人应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同时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且双方必须同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而10个工作日后的交通事故处理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处理,转由法院调解。

  恒大公司对交通民警的做法很不理解,认为交通民警把车放了,即使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也要到辽宁找对方当事人,增加了索赔难度。针对这一点,交通民警表示只能依法办事,对当事人的难处也是爱莫能助。

  新交通法出台前,如果事故没有调解处理完毕,交通民警应暂扣肇事车辆或由有责任一方暂交部分押金,这样有利事故处理,而新的《交通安全法》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却没有这方面规定。由于机动车保险理偿及与之相配套的法规尚不完善,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台后,给事故调解、处理工作造成暂时的困难,事故当事人应及时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善妥协商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事宜。

  (谢莉丽 李均立)

  责编:谢寿球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圣诞节
圣诞和弦铃声专题
3DMM
养眼到你喷血为止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