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撤离 小区一片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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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7日10:08 华商晨报 | ||||||||
晨报讯 (记者 肖易寒)车辆丢了没人管、垃圾没法清运、小区大门“慷慨”敞开…… 撤走的物业经理说,业主拖欠物业费导致了他们的撤离。 昨日9时30分,记者在于洪区北固山路的叠彩人家小区里看到,因为突然没有物业公司
业主担心:今晚自行车和我上楼 叠彩人家小区居民李先生担心地说:“没有新的物业接手,那小区内的垃圾怎么清运?”还有居民说:“今晚我的自行车得和我一起上楼了……” “这小区自从物业走了之后丢了二三十辆自行车和摩托车。”小区业主委员会叶主任表示,业主的担心并不是没有道理。 “今年11月29日,物业公司合同期满就撤了,只留下保洁和保安3人,没想到昨天晚上原先留下的3个人也都走了。” 小区大门、岗楼如同虚设,控制车辆进出的防护栏高高抬起,业主委员会在告示栏上贴出紧急通知,提醒小区居民加强防范意识。 “现在连一个物业都没有,我们已经把这个情况上报给沈阳市于洪区房产局的小区办。”叶主任和其他业主激动地说。 物业撤走:居民嫌物业费太高 据刚撤走的物业、沈阳市宝光房产物业有限公司孙经理说,“12月初,我已经和业主委员会成员开会,公示花销账目。我在11月29日之前一周,已经通知业主委员会让其找新的物业公司接手。7人的业主委员会成员居然仅有1人交纳了物业费,所以我们的谈判就陷入僵局。”业主委员会的叶主任表示,业主并不认可公示的花销账目。 孙经理说,现在的物业费每月每平方米0.5元,2004年业主的物业费才交纳17%,物业已经损失11万,所以肯定就不能继续干了。 据了解,由于业主对园区内环境不满意,一些业主在2004年没有及时交纳物业费,并希望能把物业费降到每月每平方米0.3元。 小区办:应做好新旧物业交接 对此,于洪区房产局小区办主任李香根说,业主委员会应该先把新的物业公司联系好,新旧物业交接后,原来的物业才能离开,这是不应出现空档的。如果合同到期,物业公司撤离就不算违约,但是双方可以协商坚持一段时间继续服务。现在业主委员会一方面应该和原有的物业公司进行协商,另一方面也应该积极寻找新的物业公司接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