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家揭“假海归文物”黑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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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7日12:43 法制晚报 | ||||||||
大型拍卖活动频繁出现国外回流文物的身影 部分拍品遭买家质疑 本报讯(记者吴焕)“造假者只要伪造国外的买卖文件,就可以以‘回归’的形式进入拍卖会。”昨天,文物收藏界 一位人士告诉记者的这句话,会让不少人大吃一惊。 业内人士介绍,漂流海外的文物近年来特别容易受到国内买家的追捧。拍卖公司拍出
据悉,一件作品送去拍卖大致要经历四个环节——提供人、拍卖公司、鉴定人和买家。除了买家外,其他三个环节都 可能造成假货的出现。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拍卖公司所拍的假货中,很少是直接得自造假者本人,而是“中间人”送来的。“现在有一批人 专门造假画,造一幅逼真的假画一般需要四到六人才能完成。造完了就卖给专门收假画的‘中间人’。‘中间人’收了这些假 画后,有的按真画直接卖出去,有的就是送到拍卖公司。”这些“中间人”甚至还会通过拍卖公司或画廊伪造成交记录,有的 甚至伪造国外的买卖文件,然后以“回归”的形式进入拍卖会。 这位专家介绍,有些鉴定人在利益的驱使下,与假货的提供人及拍卖公司相勾结,认假为真;而拍卖公司又凭着“免 责条款”,轻轻一句“竞买人应当亲自审看拍卖品原物”就可以推卸拍卖假货的责任。 他说,即使鉴定人提出真实的鉴定意见,有的拍卖公司也往往断章取义,只公开有利的一面,而略去有争议的内容; 或是直接采纳提供人的介绍,不进行独立鉴定。 “我国拍卖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 保责任。’这意味着只要委托人和拍卖公司在主观上没有故意隐瞒,拍品的真伪风险只能由买家来承担。但是,目前几乎所有 的拍卖公司只是在预展时才会注明类似的风险提示,平常他们很少会主动提醒买方。” 记者随即查阅了一些拍卖公司针对即将举行的拍卖会所制作的拍品图册,的确没有发现类似的提示语,而且只有极少 数的图片下面会注明拍品的来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