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长:逐步减少公安民警的非警务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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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7日17:3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2月17日电据《北京晚报》报道,中共北京市委常委、北京市公安局局长马振川在会上表示,公安机关一定要从没有赋予法律权力的领域中撤出来,逐步减少民警的非警务活动。 由于“有困难找民警”的观念深入人心,公安机关每年都要接待、受理大量的矛盾纠纷,其中,对大部分民间纠纷,公安机关并没有实质的管辖权,在调解时缺乏法律支持和效
报道称,与民警的调解相比,只有人民调解形成的协议才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受法律保护。 去年11月起,北京市西城公安分局和西城区政法委联合推出了公安机关治安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联动新机制,在各派出所设立接待室,由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聘请有较强法律综合素质和社会阅历的调解员进驻派出所,与民警共同负责接待室日常的接待、咨询、分流、调节工作。联合接待室就像医院“分诊台”,接到报案后,民警先期出现场、作材料,再由值班所长把关,属于治安案件的有民警处理,属于民事纠纷的报案则交给驻所调解员。今年1至10月,仅通过110就接报纠纷类警情16557件,转给驻所调解员处理。(周明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