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歌舞厅“主动”走进历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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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8日01:34 辽沈晚报 | ||||||||
昨日,皇姑区2000平方米违建楼开始自行拆除 本报讯记者康科峰报道昨日下午,皇姑区崇山中路56号扬起阵阵黄沙。原来,业户们正在自行拆除约两千平方米的违建楼,这也是沈城“冬季拆违”以来自拆面积最大的违章建筑。皇姑区行政执法分局的执法人员“亲情执法”,最终使业户们配合执法人员共同拆除违建。
长江街与崇山路交汇处是皇姑区最繁华的商业区与文化区。然而,辽宁歌剧院、辽宁人民艺术剧院、沈阳艺苑等单位周边的几千平方米违章建筑却让人们无法感受到绿意。这些违建楼均用于出租经营,多为饭店、酒吧、仓库以及办公楼。 经过缜密的思想宣传,皇姑区执法分局首先依法拆除了辽歌舞厅。一名执法人员表示,这座舞厅也是改革开放以来,沈城首批成立的舞厅之一。皇姑区行政执法分局的执法人员顶着严寒,先后十余次来到拆违地点,与业户们促膝长谈,并及时了解、解决拆违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备受感动的业户们纷纷配合执法人员,动手进行自行拆除。 昨日下午1时,众多业户开始自行拆除违建楼。他们纷纷将物品搬离现场,并卸下门窗、灯箱等物品。据悉,这处使用面积约2000平方米违建楼的产权单位是辽宁省文化厅行政处,使用单位则是辽宁人民艺术剧院。今日,执法人员将在业户们的配合下对这处违建楼予以拆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