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老总滥用职权被判刑 派头十足笑傲法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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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8日01:43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彭信琼) 昨天上午,市一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原四川大厦老总鲍鸿玺有期徒刑2年。 在宣判完毕时,法警带鲍鸿玺出庭时,昔日的老总竟然微笑着回顾身后的法庭。 鲍鸿玺系四川省驻京办事处的直属企业北京华川经济贸易开发公司的总经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鲍鸿玺在任华川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期间,在未经公司集体研究,也未向有关主管部门汇报的情况下,擅自决定以本公司名义为陈川粤餐饮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并指使本公司财务负责人税碧华为陈川粤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阜成门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西四支行分别借款人民币260万元、人民币190万元的借款合同提供担保手续。 陈川粤公司后因倒闭未如期偿还贷款,致使华川公司损失人民币260万余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