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慧锦入学资格被保留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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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8日03:04 新京报 | ||||||||
北京中医药大学称欢迎其回校,朱慧锦尚未决定是否返校 本报讯 (记者刘英才) 12月13日,北京中医药大学作出决定,保留朱慧锦的入学资格一年。
20岁的残疾女孩朱慧锦今年被北京中医药大学录取,两个月后,学校以电子档案体检表中没有写明其左手残疾为由,取消了朱慧锦入学资格。但在朱慧锦的书面高考体检表中,注明了其左手残疾的事实。 昨天下午,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刘主任说,12月3日学校接到湖北省招办的函,经过学校领导慎重决定,并向上级汇报,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保留其入学资格一年。 她说学校之所以作出这个决定,主要是三个原因,一是因为湖北省招办给学校发函,表示电子档案与事实不符,不是朱慧锦本人的责任,而是当地体检医院和有关部门工作失误所为。二是考虑到学校虽然是按章办事,但这给朱慧锦本人造成很大的伤害影响。三是学校取消朱慧锦入学资格后,她失去了读书的机会,当地医院和招生部门无法作出实质性的补偿。 刘主任说,朱慧锦心里有什么想法,都可以给学校提,不要有什么顾虑,学校对她回校表示热烈欢迎,并可以在课程上做一些调整。 北中医大高职部荣主任说,她已经把学校的决定通过电话告知朱慧锦。朱慧锦提到家里条件不好,经济上无法承受,荣主任告诉她学校有助学贷款,每年有6000元的额度,并且每年都可以申请。她称,朱慧锦电话中没有明确表示何时返校。 朱慧锦目前仍在文化公司工作,她说,对于重新入学,她有些犹豫,因为学校曾让她离开,在感情上有些难以接受。 朱慧锦的母亲说,是否回北中医大继续读书,父母都尊重朱慧锦的决定。 朱慧锦的代理律师张勇说,学校虽然已经作出保留入学资格的决定,但是工作出现失误的湖北有关部门在赔偿问题上应该有所表示。 本报报道历程 因儿时事故失去左手手掌的女大学生朱慧锦,收到学校退学通知。 ———11月17日《大学生就读两月接退学通知》 11月19日下午,朱慧锦办离校手续。 ———11月20日《残疾女大学生被迫退学》 朱慧锦的纸质体检表写着“左手指残缺”,与其原始电子档案“四肢”一栏写的是“正常”不符。 ———11月23日《残疾女生电子档案中“四肢正常”》 11月29日,湖北阳新县人民医院承认由于该院医生疏忽,导致朱慧锦电子体检表中没有写明左手残疾,并就此事向湖北省招办作出检讨。 ———12月2日《残疾女孩体检医院承认疏忽》 12月2日,湖北省招办给本报发来传真,称朱慧锦体检表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不一致,系医院和县招办造成,希望北京中医药大学接受朱慧锦。 ———12月3日《“希望北中医大接受朱慧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