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一“庸医”无知无畏致人死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8日08:3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报业网新华社北京12月17日电浙江省乐清市无证个体医生林某,竟然连静脉注射先锋必前须先进行皮试的常识都不懂,就敢行医。结果导致他人死亡。最近,乐清市法院以非法行医罪,一审判处林某有期徒刑5年,赔偿受害人黄某家属115823.50元。 47岁的林某,只有初中文化,原在雁湖乡开设无证诊所。去年8月12日和13日,黄某因身体不舒服,到林某的诊所就医。林某给黄某开了先锋必、地塞米松等药物的葡萄糖盐水,
经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黄某是由于静脉注射先锋必后引起迟型过敏性休克死亡。经温州市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黄某的死亡原因与被告人林某的治疗过程存在着界限性因果关系,损伤参与程度约为40%—60%。 法院审理认为,林某违反国家执业医生管理法律,未取得执业医生资格就擅自从事医疗活动,在未进行皮试的情况下,为黄某静脉注射先锋必,违反了医疗操作规程,对黄某的死亡负有一定责任,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鉴于被害人黄某的死亡还与其出现胸闷症状后未及时就诊,错失救治时机有关,且被告人林某能自愿认罪,已主动向受害人家属作了部分经济赔偿,可予从轻处罚。(琼洁、金尧) (来源:合肥报业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