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酒厂告商评委一审败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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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8日09:10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昨天,市一中院对杏花村汾酒厂“家家”酒商标被山西省方山县老传统食品有限公司申请注册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维持了商评委撤销老传统公司注册“家家”商标的裁定。 老传统公司与杏花村公司于1998年1月至4月有过关于生产酒产品的联营关系。老传统公司于1999年10月18日提出“家家”商标的注册申请,并于2001年2月21日获准注册。为此,
作者:李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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