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土地承包合同打工回乡包地被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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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8日10:50 生活报 | ||||||||
本报讯因外出打工,两农民在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未与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今年二人回到家乡要求继续承包土地未果,遂将各自所在村的村委会告上法庭。近日,哈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了他们的诉讼请求。 董某和孙某分别是哈市延寿县福山村和新兴村的村民。他们因外出打工,在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都未与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2004年初,二人回到家乡,要求继续承包
哈市中级法院经过审理,当庭对这两起案件进行了宣判,维持一审判决,驳回二人的上诉。(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