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应有更明确的制度约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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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8日10:51 生活报 | ||||||||
《黑龙江日报》16日报道,哈市香坊区低保人员在办理完低保待遇手续后,需要填写一份《低保信用诚信表》。今年以来,香坊区已有6000余名申保人员签订了承诺书。与之相对应的是,提供虚假证明的申请户一年内不准再次申请。 一直以来,对领低保者的资格确认就是个争议颇多的话题,多有论者曾经对“开大奔领低保”一类怪现象提出强烈质疑与批评。那些本来过着锦衣玉食的日子,却厚着脸皮趁机
要彻底消除“开大奔领低保”的现象,仅靠道德教化与约束很难达到目的。因此,香坊区推行申保信用诚信制度当然有其必要性,但倘无同时跟进的“规定”:对缺乏信用提供虚假证明的申请户,一年内不准再次申请,并对社区和街道的有关责任人追究连带责任,减少直至杜绝骗保现象发生的目标依然难以实现。 当我们听到“我保证,所提供的一切证明材料和家庭情况介绍都是真实的,如有不实,自愿退出申请”的朗声承诺时,更期望承诺者前面是明确的制度在作为回音壁。(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