率领中年人结伙作案 16岁“老大”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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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8日10:57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2月17日讯(记者 栾磊 通讯员 牛传勇) 16岁少年周阳(化名),竟率领一群和他父亲差不多大的中年人结伙作案多次,自己涉命案两起。近日市中院对该团伙作出宣判后,有成员不服上诉至省高院。近日,省高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查明,2003年12月某日下午,周阳、朴某与刘某等人在市北区一废弃工地空房内喝酒,其间周阳与刘某发生了争执,周阳持单刃刀朝刘某胸、腹猛捅7刀,导致刘某失血性休
2003年12月31日23时许,周阳在台东一路遇到了与自己有纠葛的王某,随即追打王某,并持弹簧刀将王某捅死。 2003年12月12日凌晨4时许,周阳、小军(化名)等人预谋抢劫后,窜至西仲路附近,拦截途经此处的苏某、李某,对苏某拳打脚踢,小军持刀猛捅苏某数刀,导致苏某重伤,随后抢走其钱财。 2003年10月至2004年1月,周阳团伙在岛城盗窃总价值16300多元的物品。 据介绍,周阳团伙涉案6人大多比周阳的父亲年纪还大。在审讯中,法官问那些人为什么甘心跟着一个小孩子。他们说,周阳很厉害,随身总是带着刀,他们又没胆量单独去抢去偷,所以就跟了周阳。 市中院判处周阳无期徒刑,其他团伙成员分获2年到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案犯小军不服判决上诉至省高院。近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了案犯小军的上诉,维持市中院原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