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企业,不得土地竞标工程投标 五大措施保证农民工拿到工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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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8日11:10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贾芳芳实习生黄乐)12月17日,记者从沈阳市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会议上获悉,本年度及以后,沈阳市不允许再出现新的拖欠工程款,政府拖欠的工程款将在2005年全部还清。 据介绍,截止到12月10日,沈阳市已完成全部清欠总额的64.04%。在全省解决拖欠问题中,与大连、鞍山携手晋级三甲。据统计,沈阳全市拖欠农民工工资累计是3.5个亿,其
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沈阳市将采取五大措施进行严惩,以确保农民工顺利拿到工资。 凡是违反合同约定,拖欠工程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立即终止其在沈土地竞标资格;凡是总承包施工企业,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违反建筑有关规定,非法转包或违法分包的,立即取消其工程投标资格;凡是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或承包企业),由劳动保障局劳动监察机构依法做出处罚,企业拒不执行的,由劳动保障部门申请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法院将即受即办;由市总工会负责,立即着手协助组织筹备成立“进城务工人员协会”,保障和维护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由市总工会负责,建立工会法律援助热线,专门受理进城务工人员的求助,及时有效地提供法律服务。记者电话:8882423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