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振华家属倒赔3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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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8日14:20 新闻晚报 | ||||||||
李欣悦 晚报讯据新京报报道,昨日,著名演员牛振华车祸死亡索赔案在海淀法院一审有了结果。法院认定牛振华在事故中承担90%的民事赔偿责任,大货车司机承担10%。车主刘世龙赔偿牛振华家属各项费用共计41190.30元,牛振华家属赔偿刘世龙各项费用44701.65元。牛家最后因此须倒赔3000余元。
判决书中称,牛振华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预见醉酒超速驾车可能会危害公共安全,牛振华应承担主要责任。阎国林没有按规定上路行驶,其对事故的发生有过失,应当承担次要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