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航班延误时旅客可电话投诉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8日14:20 新闻晚报

  据新华社电

  民航总局17日向新华社记者披露了民航总局消费者事务中心和各航空公司服务质量监督部门的消费者投诉受理电话和传真。

  民航总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在民航总局、公安部发布通告,禁
止采取过激行为处理航班延误纠纷的同时,民航系统将加大对消费者投诉的处理力度,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另据新华社电,今后,对严重扰乱民航运输生产秩序的人员和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的处罚;对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禁止以拒绝下机等方式处理航班延误纠纷。

  这是近日由民航总局、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维护民用航空秩序保障航班正常运行的通告》中规定的。通告强调,航班延误时,旅客应当以合法手段,通过正常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禁止冲击安检现场、堵塞登机通道等扰乱机场秩序行为,禁止以拒绝下机等方式强占航空器,侮辱、谩骂工作人员,打砸和哄抢公共财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民航消费者投诉电话和传真

  投诉传真民航总局消费者事务中心

  010-64287798 010-64287798

  国际航空公司

  010-64595912 010-64599155

  东方航空公司

  021-62689236021-62689292

  南方航空公司

  020-86122306 020-86665436

  海南航空公司

  0898-65756315 0898-65756934

  上海航空公司

  021-62552726 021-62559088

  厦门航空公司

  0592-5739009 0592-5739091

  深圳航空公司

  0755-27776211 0755-27778655

  四川航空公司

  028-85393777 028-85393888

  山东航空公司

  0531-8522777 0531-5698269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健力宝收购案风云突变
联想收购IBM PC业务
高峰私生子案一审判决
中外乒乓球明星对抗赛
女人与车的美丽约会
自己建房开发商靠边站
图集:中外豪宅大比拼
娱乐风月图鉴
岁末读书频道大盘点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