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伤势变化“私了”协议不能了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9日07:56 哈尔滨日报

  案:

  今年10月初,来自宾县的李先生驾驶小货车(工作单位所属)与傅女士所骑自行车发生擦碰致傅女士跌倒。经到医院检查傅女士未明显受伤,当即两人达成协议:李先生为傅女士修好自行车,补贴其人民币100元,以后双方概不对对方负有任何法律责任。因此,交警未再作处理。

  当夜,傅女士感觉身体不适。次日到医院做CT检查,结论为:右基底节区脑梗,双侧额叶颞叶硬膜下积液,需要住院治疗。傅女士住院28天,花费医疗费8000余元,医嘱休息3个月。傅女士自感损失太大,再次找到交警部门要求处理,交警部门以事故已经当事人协议处理为由,下发了不再受理告知书。后来,傅女士一纸诉状将李先生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双方当初签订的协议,由李先生赔偿其13000余元的损失。

  法: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事故发生时,傅女士有跌倒的情况,当晚即感到身体不适,次日治疗表明傅女士身体确实受伤,故傅女士的伤情与事故存在因果关系。事故发生后李先生对傅女士作了100元赔偿且双方虽有“以后双方概不对对方负有任何法律责任”内容的协议,但该协议存在重大误解可撤销。经法院调解,被告李先生当即追加赔偿原告傅女士10000元损失。

  本案主要涉及原告当初达成赔偿协议的行为是否构成重大误解这一问题,我国《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或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一方面有权请示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我国《合同法》第54条亦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或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圣诞节
圣诞和弦铃声专题
3DMM
养眼到你喷血为止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