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天接连作案18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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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9日09:33 浙江在线 | ||||||||
“神秘大盗”18天内作案18起,共盗取人民币5万余元和大量金银首饰,而这名“神秘大盗”竟是一名16周岁的花季少女。日前,这名“大盗”被乐清市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00元。 在整个案件审理过程中,小陈没有见到亲生父母一面。1988年3月出生于象阳镇的小陈,由于家里兄弟姐妹众多,从小受家人冷落,父母对她关心甚少。离开小学校园后,整天无
今年年初,小陈认识了一名贵州少女,两人经常混在一起。小陈曾跟贵州少女一家人在贵州生活了一段时间,于今年6月份和贵州少女一家人回到乐清,直到案发时一直与他们住在乐清市一家旅馆内。据警方事后查证,小陈在今年7月6日至24日短短的18天内,参与盗窃18次,共盗取人民币54420元、手机3只、金戒指14枚、金项链5条、金手链1条、金手镯1只。 面对检察人员的询问,小陈淡淡地说,只要有一把螺丝刀和尖嘴钳,撬门、爬窗、翻墙,对她来说都不在话下。当被问到为什么这么大胆而且作案那样频繁,小陈的回答让人深思:“只为了能和他们(贵州少女一家人)生活在一起,有一种被关爱的感觉,我感到和他们在一起很快乐!”小陈说,她偷得的钱除部分花掉外,大部分交给了贵州少女一家人。来源:今日早报 作者:通讯员 施雁羚 本报驻温州记者 陈洋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