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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误官司赔钱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9日10:28 半岛都市报

  本报12月18日讯(记者 姜瑞胜) 受委托后迟迟不到法院立案,致使案件过了诉讼时效。日前,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迟某返还刘某1800元,并支付刘某3000元医疗费。

  2001年,胶州的刘某因被人打伤,委托迟某代理诉讼打官司。可迟某收取了刘某1800元费用后,并未到法院立案,致使案件过了诉讼时效。刘某为此将迟某告上法庭。

  今年7月,胶州法院判迟某返还1800元,刘某不服上诉。日前,市中院判令迟某还要承担刘某的3000元医疗费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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