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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打车屡改目的地出租车司机可“拒载”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9日11:15 大众网-鲁中晨报

  本报淄博12月18日讯(记者隋旭光)夜间打乘出租汽车,乘客屡次要求变更目的地的,出租车司机可以予以拒绝,也可以要求乘客下车。记者今天从淄博市交通局运管处了解到,出租车司机的上述行为,客运管理部门将不再作为拒载处理。

  现行的《淄博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中,对出租司机加强自我保护有相关规定,但对于乘客频频要求变更目的地的,没有作出规定。近期,出租车司机夜间遭抢劫的事件屡
屡发生,而在发案过程中,几乎具有一个共同的特征:犯罪嫌疑人为寻找作案地点而不断变换目的地。

  淄博市交通局运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出租车司机在夜间行车时,乘客屡次要求变更目的地的,出租车司机可以予以拒绝,也可以要求乘客下车,运管部门不再将此作为拒载对司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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