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打车屡改目的地出租车司机可“拒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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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9日11:15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淄博12月18日讯(记者隋旭光)夜间打乘出租汽车,乘客屡次要求变更目的地的,出租车司机可以予以拒绝,也可以要求乘客下车。记者今天从淄博市交通局运管处了解到,出租车司机的上述行为,客运管理部门将不再作为拒载处理。 现行的《淄博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中,对出租司机加强自我保护有相关规定,但对于乘客频频要求变更目的地的,没有作出规定。近期,出租车司机夜间遭抢劫的事件屡
淄博市交通局运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出租车司机在夜间行车时,乘客屡次要求变更目的地的,出租车司机可以予以拒绝,也可以要求乘客下车,运管部门不再将此作为拒载对司机进行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