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骗子假冒某部副局长进行合同诈骗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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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9日11:29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新华社北京12月18日电(记者李京华)今年43岁的山东省济南市人张强假冒某工业部副局长进行合同诈骗,结果日前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而张强的同伙、曾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的王文岚被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
2000年7月,河北省唐山市人王文岚以虚构的中国华运集团名义与山东省东阿县农业局、东阿县顾官屯乡政府签订了在东阿县良种场筹建观光农业园的协议。2001年3月,经自称是某工业部副局长的张强介绍,王文岚与北京房修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就山东省东阿县观光农业园项目开发事宜进行商谈,张强出示一张伪造的有王文岚签字的北京华运天地经贸有限公司在北京市商业银行东四支行存款5000万元的定期存单,并谎称该笔存款系某工业部为此项目投到王文岚公司的资金。 2001年4月1日,由张强起草,王文岚以其为法定代表人的东阿华运农业网络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与房修一公司签订了东阿农业观光园建设施工合同。王文岚以工程需要履约保证为由,采用虚假担保的方法与房修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及担保协议,骗取房修公司6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之后,王文岚授权张鹏达(另行处理)用该银行承兑汇票在中国农业银行东阿县支行质押,以工程进料为名从该银行贷款600万元。除被告人张强所得20万元外,其余由王文岚及张鹏达伙分。后被告人王文岚、张强被抓获归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