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每月付给儿子1000元 王纳文表示不上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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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9日11:44 桂龙新闻网-南宁日报 | ||||||||
备受关注的高峰被3岁半亲生子元元索要抚养费一案暂时落下帷幕。12月16日上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安贞法庭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决高峰从今年9月起每月1日前给付儿子元元抚养费1000元,直到儿子年满18岁成人为止。算下来,高峰今后14年半一共要支付给儿子17万抚养费。案件受理费50元、鉴定费3600元,都由被告高峰负担(已交纳)。 12月16日下午3时,孩子的母亲王纳文在一家咖啡厅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她表示:“接
(据新华社) 责编:谢寿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