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军撤诉放弃20万索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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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9日20:18 法制晚报 | ||||||||
朱军名誉权案追踪 本报讯央视主持人朱军状告湖北新东科药业有限公司侵犯名誉权一案有了新进展,昨天上午,原告朱军的代理律师张延庆致电本报记者称,他经过朱军同意后已正式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书,法院通知他明天到法院办理撤诉手续。
张延庆称,被告在11月8日此案开过庭后多次找他们协商,双方最终签订了一个协议:一是被告保证以后不再使用朱军的肖像做广告;二是被告在地区级以上的报纸媒体上刊登致歉声明,达到以上两点则原告撤诉。协议签订后被告即停止了所有的产品广告。 随后,记者电话采访新东科药业公司的律师殷国华时,他证实说,一周前他们就已经拿到了朱军的撤诉书。他们配合朱军撤诉做了一些广告停播工作。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达成撤诉的共识。 案情回放 11月8日,朱军诉湖北新东科药业有限公司侵害名誉权案在海淀法院开庭。朱军起诉称:被告未经自己同意,擅自将自己的肖像和签名等用于药品的商业宣传,严重损害了其名誉。双方曾为此达成相关协议,被告仅支付了20万赔偿金,但没有履行其他约定义务,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害其肖像权、名誉权,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并支付赔偿金20万元。 作者:杨京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