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恋足彩 偷老板钱财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0日01:21 半岛晨报 | ||||||||
晨报讯 (首席记者王勇) 12月15日,工作刚刚一年的小章被法院判决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执行3年。 去年8月,大学毕业后,小章在大连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因为聪明,人又勤快,在单位小章很受老板赏识,一些重要的事都愿意安排给他办。
去年底,偶然的机会小章听说一位同事买足彩赚了1万多块钱,小章对此很羡慕,认为这是发财机会,于是也开始购买足彩。 第3次买就中了6000元,小章于是加大投入,但不幸的是他之后再也没中过大奖,不但以前中的6000元全投了进去,还向朋友借了近3万元。 巨大的债务压力下,小章产生了盗窃老板财物的邪念。今年8月的一天,小章利用工作之便窃取了老板的存折,并到银行支取了存折内的全部4.8万元。 案发后,小章的家属找到律师,在律师和亲属的劝说下,小章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构成犯罪,第二天他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将4.8万元赃款如数退还。 本案宣判后,被告辩护人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的侯建文律师说,根据现有法律,小章窃取财物数额巨大,应处3到10年有期徒刑,但考虑到其有自首情节,主动退赃且没给被害人造成实际损失,判决时法院对小章予以减轻处罚并适用了缓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