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提示 特价水果要特殊对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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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0日01:31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实习记者舒志娟)20多元一盒的红提只卖2元、4.8元一斤的水晶梨一袋只卖0.8元。特价水果优惠幅度之大往往会引来消费者的注意。但昨天下午,记者走访了几家超市发现,许多特价水果已经开始腐烂,不适合食用。专家建议,特价水果不能像一般商品那样,价钱合适就买,必须特殊对待,要精挑细选。 超市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特价处理的水果不是变质腐烂的,而是搬运过程中擦伤,
一位正在选购水果的消费者对记者说,“我曾经在一家大超市买了几个表面有碰伤的苹果,回家后一看,里面的苹果开始腐烂。本来是贪便宜买的,结果花了冤枉钱。” 北京市工商局有关工作人员指出,应该分两种情况看待特价水果,如果水果出现腐烂仍然出售,这样的行为肯定违反了有关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然而,由于水果的特殊性,与有包装袋的食品不同,比较难以判定其质量,如果只是轻微碰伤,这样的水果应该还是允许出售的。 碰伤的或者表面有轻微腐烂的水果,把碰伤部位或者腐烂部位用刀剜去后继续食用。对此,北京市卫生局的有关工作人员指出,食用已经腐烂的水果对身体肯定有害,即使把腐烂部分用刀剜去,细菌也已蔓延到其他部分。同时他还指出,如果是表面有碰伤的水果也应区分伤口是否新鲜而决定能否食用,如果碰伤的部分已开始干涩,很可能水果已经开始腐烂,则不能食用。特价水果不能像一般商品那样,价钱合适就买,必须特殊对待,精挑细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