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兔”侵权案出版社败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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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0日01:33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革继胜)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彼得兔”系列丛书因使用“兔子小跑图”商标作为标识,被西城工商分局处罚,出版社不服将西城工商诉至法院。市一中院17日的一审判决维持了西城工商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 去年4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了《彼得兔系列》丛书。出版社在这四本书的封面、封底、书脊、页码上均使用了“兔子小跑图”。“兔子小跑图”是英国著名童话作家
一中院经审理认为,英国沃恩公司经批准已经取得“兔子小跑图”的商标专用权,应受到法律保护。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在相同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商标的行为属于商标侵权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进行处理。社科出版社在其出版发行的《彼得兔系列》丛书的显著位置反复、多次标注“兔子小跑图”商标,显然作为商标使用已构成侵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