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香港司机获刑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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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0日05:19 深圳商报 | ||||||||
未熄火下车买烟滑行货柜车连夺4命 肇事香港司机获刑4年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刘良龙李迩王斗天通讯员赵布禹明)今年9月4日,香港籍货柜车司机叶远星驾货柜车,未熄火就下车买香烟,倒致货柜车向前滑行180米,撞死4人。
记者昨天获悉,12月17日下午,盐田区法院对这一重大交通事故肇事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叶远星犯交通肇事罪罪名成立;叶远星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4人死亡,属情节特别恶劣;鉴于叶远星在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受害人家属此前已获得相应的赔偿,判处叶远星有期徒刑4年。 据盐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今年9月4日21时许,叶远星驾驶广东省惠东县华东货运公司一辆重型货车,沿深圳市沙深路从北往南行驶。当行至深圳市盐田区沙深路鹏兴商店路段时,叶远星将车停在路边,未熄灭发动机便离开驾驶室。 叶刚离开该车,车辆突然向前滑行,撞向非机动车道,撞坏了路边停放的4辆汽车及路边的3棵大叶榕绿化树,撞倒18岁的罗某、罗某某和6岁的明某某、3岁的谢某某等4名行人,共滑行了180米才停下,造成上述4人当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刘良龙李迩王斗天通讯员赵布禹明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