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的房留难题 因承租人与户主不一致无法更换身份证(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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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0日06:20 青岛新闻网 | ||||||||||
因承租人和户口本上的名字不一致,派出所拒绝为他办理新身份证。去世的人怎么还能承租房子?带着这个问题,记者与王先生一起来到房管所,工作人员回答:“新政策没下来,我们只能按老档案上的名字开证明。” 前日,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青岛铁路分局房产处安处长。他称,这片房子当时是给老职工住的,一直没办房产证。一些老职工去世后,留下来的房子要过户给后代,可一个家庭往往有多个子女,给谁也成了难题。他们认为,只有通过公证才能决定房子的主人,但到公证处办理手续,因没有房产证没法办理。 据王先生介绍,在他们院里类似这种情况的有30多户、100多人。 这个问题何时能解决呢?安处长摇了摇头没有回答。 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记者汤志良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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