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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冒名打工受伤难索赔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0日06:39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本报记者郭龙摄影报道

  昨日上午,资阳市雁江区农民徐光举风尘仆仆地赶到成都,从代理律师手中拿到了武侯区法院的民事裁定书。武侯区法院驳回了他儿子徐强以徐波名义的起诉。

  打工 15岁少年办假身份证

  徐强是资阳市雁江区回龙乡冷家村人,1988年12月5日出生。去年秋天,初中刚毕业的徐强准备到外地打工,但他当时没满16周岁,不能申领居民身份证。徐强的妈妈付淑琼心生一计,用徐强的照片和堂哥徐波的户口,到雁江区公安分局办了一张身份证。去年12月,徐强拿到了这张身份证,从此他就称自己叫徐波。

  墙垮 少年六级伤残

  拿到身份证的第二天,徐强就到成都打工了。今年3月28日,徐强在簇桥乡高碑村3组广东五环五金店拆砖墙时,一堵砖墙轰然倒塌,将他压在下面,其盆骨受伤,至今没有康复。9月15日,经四川求实司法鉴定所鉴定,徐强构成六级伤残。

  徐强受伤后,包工头龙康保不见了。徐强的父亲徐光举找到广东五环五金店老板梁国材要说法,认为梁国材应对徐强的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梁国材说他与龙康保签订了合同,他没有责任,但他同情徐强,在声明“自己没有责任”的前提下,出于人道给徐波3000元钱。

  法庭 被告揭穿假身份

  9月21日,徐强以徐波的名字将梁国材告上武侯区法院,要求判决对方支付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补助费、精神抚慰金等费用共计218995.24元。

  法庭上,梁国材的律师提交给法院的证据表明,“徐波”的身份证是假的,受伤者名叫徐强,和徐波是堂兄弟关系,真正的徐波在广东打工。“徐波”没有诉讼主体资格,请求法院依法驳回起诉。

  结局 法院驳回起诉

  12月2日,武侯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作出判决:赔偿权利人不是徐波本人,徐波与梁国材之间不具备直接利害关系,“徐波”的起诉不成立,裁定驳回起诉。41岁的徐光举说,徐强目前身上还挂着尿瓶,需要治疗。“他现在才16岁,却落得如此惨的下场”,作为父亲,他会在法律界寻求帮助,坚持为儿子讨说法。

  律师支招

  可以真实身份起诉

  据悉,这是一个全国罕见的假身份证引发的诉讼难题。徐强究竟该以什么身份起诉,法律界没有定论。

  有律师认为,徐强受伤的事实清楚,法院应该按照“轻程序重实体”的原则,在查明徐强的真实身份后,以真实身份进行实体处理,也就是说以徐强的名字作出裁判。

  另有律师认为,徐强要成功索赔,得用真实身份起诉,否则,假如法院按照徐波的名字作出裁判后,执行就成了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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