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下月15日起可买鞭炮了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0日07:22 齐鲁晚报

  本报济南12月19日讯(记者杨飞越)今天济南市安监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12月20日起至明年1月5日,各县(市)区安监局将集中受理烟花爆竹销售(零售)单位申请《烟花爆竹销售(临时)许可证》(零售)的相关事宜。

  据悉,《许可证》将于明年1月1日至1月10日进行颁发,其有效期限放区外为3个月(2005.1.1-2005.3.31),限放区内为2个月(2005.1.1-2005.2.28),有效期满自行作废。从明年
1月11日起,烟花爆竹批发单位向合法零售点配送烟花爆竹,1月15日起各零售点开始供应市场,届时可满足广大市民春节期间的烟花爆竹需求。

  《许可证》的申请流程有4个步骤。首先,销售单位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新建单位应提供工商部门发放的《预先核准名称通知书》),销售个体则提交工商部门发放的《名称查询卡》;其次,提交经营场所产权或租赁证明(需注明详细地址);第三,提交申请填写《申请表》;最后,提交销售人员上岗证复印件。

  《许可证》规定了禁销区域为:集贸市场、节日售货大棚、展览展销会、山(庙)会、超市、购物广场、各类批发市场、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处及国道、省道两侧;禁止走街串巷和室外摆摊销售烟花爆竹。

  据悉,济南市辖区内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有3家,取得烟花爆竹批发资格证书的企业共8家,限放区外有几十家常年从事烟花爆竹销售的零售点。原则上,2005年4月底前,济南市不再增加新的批发经营单位,无论限放区外或限放区内不再批准设立新的批发企业。济南市将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黑市”,咨询、举报电话:8576206、8576208及8576405。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健力宝收购案风云突变
联想收购IBM PC业务
高峰私生子案一审判决
中外乒乓球明星对抗赛
女人与车的美丽约会
自己建房开发商靠边站
图集:中外豪宅大比拼
娱乐风月图鉴
岁末读书频道大盘点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