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钞车,“特权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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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0日08:01 扬子晚报 | ||||||||
在南京开了5年出租的老“的哥”王先生最近碰到了新问题,17日下午5点半左右,他带一位客人到新街口羊皮巷内。客人准备下车时,正好碰到一辆银行的运钞车开过来。老王的车刚停,几个守在银行门口等待运钞车的保安就挥舞着警棍过来驱赶,嘴里还骂骂咧咧。老王心里很是不平,自己的车先到这里,并且是按照要求在停靠线内下客,运钞车后到,并且尚未开始运钞工作,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便是工作需要,保安也可以客气地提醒一声,用不着抡警棍吧。
记者查阅新颁《道路交通安全法》时发现,法律明文规定的“特种车”只有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救险车。并且只有在执行任务的时候,这些车辆才可以不受交通信号、交通标线的限制。运钞车运送的货物具有特殊性是否也因此而享有一定的特权呢? 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有关人士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她告诉记者,运钞车在2001年以前属于特种车辆,在作业过程中拥有相关的特殊待遇,但从2001年以后就不再对运钞车核发特种车辆证件。并且,我们国家没有特权车的概念,运钞车也要遵守新交通法的规章制度,更不能动辄使用配备的防暴工具。朱昕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