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开展“保护自然”行动一批野生动物获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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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0日08:31 海南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文刚实习生李晓明)12月18日,海口市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与海口市林业公安分局开展“保护自然”行动,现场查获一批野生动物,其中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黑翅鸢1只。 当天下午5时40分,记者随同野生动物保护站的工作人员来到海口市板桥路海鲜广场。进入市场后,那些商贩得到了放风人员的消息,正想携带保护动物离开现场,工作人员迅速
对于这些不法分子的行为,有关人员却没有办法对他们进行处罚,因为无人承认自己是户主。况且,贩卖野生动物要定罪,一般等级要4级以上,而且还要达到一定的数量。现在的不法分子往往钻这个空子,在等级和数量上加以控制。 作者:文刚 李晓明 (来源:海南日报) | ||||||||